為規范《03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情況》表中關于“技術開發”類內容的填報,確保信息準確、完整,特制定本填寫說明。本說明適用于填報單位在2012年度內,通過自主研發、委托開發、合作開發等方式形成的技術開發活動及其相關產品(服務)情況。
一、 總體要求
- 對應性:所填報的技術開發活動及對應的產品(服務),必須屬于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(2012年適用版本)規定的范圍。
- 真實性:所有填報數據、證明材料必須真實、準確,有據可查。
- 完整性:表格各項內容應逐項填寫,不應缺漏。對于不涉及的項目,應明確填寫“無”或“0”。
二、 核心內容填寫指引
本表主要圍繞“技術開發”形成的產品(服務)進行描述,需清晰闡述技術核心、創新點及其與高新技術領域的關聯。
- 產品(服務)名稱:填寫由該技術開發成果直接形成的主要產品或服務的規范化名稱。名稱應能反映技術特征或核心功能。
- 技術領域:根據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(2012),選擇并填寫本項目所屬的最具體的一級和二級領域代碼及名稱。例如:“一、電子信息技術/(一)軟件/1.系統軟件”。
- 技術來源:勾選技術獲取方式。技術開發類通常涉及:
- 自主研發:指主要依靠自身的資源與技術力量進行研發。
- 合作開發:指與其他單位共同投入資源、技術進行研發,需注明主要合作方。
- 上年度銷售收入(萬元):填寫該技術開發成果形成的產品(服務)在2012年度內實現的銷售收入總額。該數據應與審計報告或專項審計報告、主要產品銷售合同/發票等證明材料一致。
- 關鍵技術及主要技術指標:
- 關鍵技術:簡要說明該產品(服務)所依托的核心技術是什么,解決了什么行業或技術難題。
- 主要技術指標:列明反映該產品(服務)技術水平、性能特征的具體量化指標(如:處理速度、精度、能耗、可靠性指標等)或定性描述。指標應具有可測性和可比性。
- 與同類產品(服務)的競爭優勢:從技術先進性、性能、成本、市場應用情況等方面,分析對比市場主流或傳統產品(服務),闡述本項目的創新優勢和競爭力。
- 知識產權情況:填寫圍繞該技術開發已獲得的知識產權信息,如專利號(發明、實用新型)、軟件著作權登記號等。處于申請階段的也需注明。
三、 證明材料準備建議(備查)
為佐證填報內容,建議提前準備并歸檔以下材料(復印件):
- 產品技術說明、鑒定證書、檢測報告、用戶使用報告等。
- 體現核心技術知識產權的證書或受理通知書。
- 2012年度該產品(服務)相關的銷售合同、發票(大額或代表性)。
- 合作開發或委托開發的相關協議/合同。
- 其他能證明技術先進性、創新性的材料。
四、 常見注意事項
- 避免籠統:技術描述應具體、專業,避免使用籠統、宣傳性語言。重點突出技術的創新點和關鍵突破。
- 區分產品與技術:“產品(服務)情況”表聚焦于具體產出,需與單純的“研究開發項目”區分開。技術開發活動應已產生或有明確對應的產品(服務)。
- 數據一致性:“上年度銷售收入”等財務數據,務必與公司整體財務數據、專項審計報告及納稅申報數據勾稽一致。
- 領域匹配:反復核對所選技術領域與產品(服務)核心技術是否匹配,這是認定是否為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的關鍵。
請各填報單位依據上述說明,認真梳理2012年度技術開發成果,如實、準確、完整地填寫表格內容。